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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62学期本科教学学生助教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2-19    点击量: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教务通知字〔2017〕3号

关于开展162学期本科教学学生助教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提升教学质量,让优秀的学生参与本科教学管理,根据《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学生助教管理办法(试行)》(江财教务字〔2016〕14号)(附件1),我校拟于2016~2017第2学期开展本科教学学生助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条件

1.对学生人数达到60人以上的、覆盖面广(三个以上教学班)、难度大、作业量大的主讲下列本科生课程的主讲教师,可以申请设置1名助教岗位:

(1)经济类课程:具体包括宏观经济学、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西方经济学、经济学原理(宏观)。

(2)理学类课程:具体包括统计学、统计学II、概率论与数理统计、概率论、多元统计分析、经济统计计量模型、数学分析(下)、高等代数(下)、微积分II、线性代数、高等数学II。

(3)会计学类课程:会计学,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1,成本会计,审计学,会计信息系统,创业财务管理,F2 Management accounting,F3 Financial accounting。

 2.符合上述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主讲教师,可以申请2个助教岗位:(1)开设课程门数3门及以上;(2)教学班班数4个及以上;(3)学生总人数超过300人;(4)其他经批准的情况。

二、助教岗位申请条件

1. 申请助教岗位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全日制高年级优秀本科生,并应征得主讲教师同意。

2. 申请人所学的专业应与所申报助教岗位课程相同或相近

3. 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身心健康、有服务精神,学业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组织能力,在读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4.助教申报的教学班应为自己所在校区的教学班,原则上不允许跨校区申报。

三、助教岗位职责

每个助教岗位的周工作时间不低于10个课时,本科课程学生助教岗位职责及工作量如下表所示:

工作量

课程

性质

协助搜集整理课程资料(次)

参与和协助组织课堂教学活动(如学生报告、讨论等)(次)

协助组织课外教学活动

协助教师课外答疑或习题讲解(次)

批改作业、报告和小测验(次)

协助组织课程教学反馈(评教)(次)

其他工作要求

主干课

1-2

2-4

由主讲教师安排

5-10

3-10

2

由主讲教师安排

注:表中所列各项工作任务次数为基本工作量要求,实际工作量安排依据课程性质而定,由聘任单位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检查。

四、助教岗位聘任工作流程

助教岗位聘任工作流程

五、管理、考核 与津贴标准

1.岗前培训

学生助教在正式上岗前,必须参加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的岗前培训和设岗学院组织的岗位培训,未参加培训或培训未达到要求的,取消学生助教资格。

2.考核

(1) 学生助教学期结束需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评表》(附件6),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就工作态度、工作内容、收获与不足等几个方面进行认真总结。

 (2)优秀助教评定

a.院级优秀助教由主讲教师推荐、学院评定。助教管理工作人员根据两部分考核指标所占比例和相应分数计算助教最终考核分数及对应的考核等级。主讲教师评价、学生总体评议分别占50%的权重。评议打分可以参考《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工作完成情况调查表》(附件7

助教最终考核分数=主讲教师考核分数*50%+学生总体评议分数*50%

助教最终考核分数在90~100分代表优秀、80~89分代表良好、60~79分代表合格、60分以下或者超过1/3的调查学生不满意的情况为不合格。

b.院级优秀助教的待遇。助教学期考评表最终考核分数为“优秀”的助教才有资格评定为“院级优秀助教”。院级“优秀”助教人数原则上不能超过学院该学期助教总人数的10%。院级“优秀”助教每学期一次性奖励400元;获得“不合格”的助教将停发助教津贴。奖励津贴在评定学期的最后一个月发放到学生账号上。

c.校级优秀助教。 获得学院的“优秀”助教才有资格推选校级优秀助教。参加学校“助教经验交流会”展示的助教可以优先评选校级优秀助教。获得校级优秀助教的学生将获得学校颁发的荣誉证书。

 3.助教津贴    学校设立本科教学助教专项经费,助教津贴标准为400元/月·人。在聘期内,按月向学生助教支付一定比例岗位津贴。期末考核合格后,支付所剩岗位津贴。

六、时间安排及材料提交

1. 2017年2月24日前:开课学院填写申报助教岗位需求汇总表(附件2),学生填写《江西财经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表》(附件3),向设岗学院提交申请。学院2月28日前提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需求信息统计汇总表》(附件2)和《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申请及拟聘任结果汇总表》(附件4)(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签字盖章)。

2. 2017年3月中旬:受聘学生参加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学院助教管理人员编制学生助教津贴发放表格,到教师教学管理中心办理相关发放手续。

4.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学生助教提交《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评表》(纸质稿一份,要求主讲教师签字、学院盖章),学院汇总审核,并根据学生助教提交的《岗位考评表》及《助教工作完成情况调查表》,填写《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学院考评情况统计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签字盖章),并提交教师发展中心。

5.其他有关学生助教的过程材料由学院留存备查。

联系人:姜锐                    联系电话:8381638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2月19日

附件1. 江西财经大学本科教学学生助教管理办法(试行)

      2.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需求信息统计汇总表

      3.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申请表

      4.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申请及拟聘任结果汇总表

      5.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工作协议书

      6.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考评表

      7.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工作完成情况调查表

      8. 江西财经大学学生助教岗位学院考评情况统计表

  抄送:校领导  各教学学院                                               

 教务处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7年2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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